最近,深圳市和广东省陆续发布了 2026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安排。跟往年通知相比,今年在申报材料规范性、审核联动机制以及研发真实性核查这几块,都有较明显调整——其中部分要求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近年持续监管延续落地,2026 年在粤深进入全面执行阶段。本篇梳理今年申报环节的核心变化,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2026 年申报环节的实际变化
今年深圳及广东的高企申报,整体朝“材料可追溯、数据可校验、责任可倒查”方向收紧,几个变化特别值得留意:
① 审计报告须赋码并先行扫码核验
研发费用、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财报,均须附带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电子税务局备案的二维码和编码,企业上传前需先扫码核验,核验不通过无法提交;以往拿到扫描件直接上传的做法已行不通,需由事务所提供从监管平台下载的带码电子版原件。
② 中介机构材料要求细化
出具专项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要同步上传《事务所承诺书》,写明成立时间、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声明、全年月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及占比、执业能力等,并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当年在职人员名册(注师/税务师须填执业证书编号);税务师事务所还须进入深圳市税务局公布的高企鉴证资格名单。
③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材料清单化
不再仅提交几份代表性合同和发票,而是按年度把主要高品(服务)收入对应的合同与发票整理成清单,逐项列合同编号、甲乙双方、合同金额、签订及履约时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确认的高品收入金额;合同量大的,至少提供高品收入占比 50% 以上或按金额排序前 100 份的清单。
④ 研发过程记录成为必查项
仅有账面研发费用而拿不出研发立项书、实验/测试记录、人员工时台账等过程资料的,评审中易因研发真实性不足扣分甚至否决,要求从立项、过程、成果到费用归集形成完整证据链。
⑤ 科、财、税三方联合审核
广东省已明确,各地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任一部门存疑均可不予推荐;税务端重点比对高企申报研发费用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计扣除基数是否一致,差异较大且无解釈的会影响通过。
⑥ 突击购买或明显无关联的专利受限
与主营业务关联弱、又无法说明在产品/服务中实际应用的受让专利,评审难获认可,且可能影响评价;更稳妥的做法是尽早围绕主营产品核心技术布局自主发明专利,确需购买的,提前完成权属变更并准备应用佐证。
二、从政策风向看企业日常管理重心
基于上述变化,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可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确认事务所资质和赋码能力,沟通时明确需对方提供监管平台下载的带码电子版原件及完整中介佐证;
二是按年度梳理高品收入对应合同与发票清单,同步核对这部分收入与核心知识产权的支撑关系;
三是研发立项与过程文档同步归档,立项审批、阶段记录、结题报告、人员工时分配表等形成闭环,尽量避免申报前突击补材料;
四是对齐三套数据——账务研发费用、高企申报研发费用、税务加计扣除基数尽量一致,存在差异须附书面说明;
五是知识产权尽早规划,优先申请与主营产品核心技术紧密关联的发明专利,受让专利保留好转让合同、付款凭证及应用证明。
高企认定的本质,说到底就是确认企业是不是“真的在做研发、真的有创新产出”。政策细节每年或有微调,但回归研发本质、把过程痕迹留完整,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本文基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省科技厅 2026 年高企认定通知及公开政策说明整理,仅供交流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最新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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